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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案
日期:2018-08-27 16:55:26  来源:东海县法院  作者:  阅读:

823日,县法院成功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。去年,吴某因土地纠纷将宋某起诉至法院,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宋某无故侵犯了吴某的宅基地使用权,于是判决宋某限期将吴某名下宅基地范围内的物品清理干净,包括大砖、红砖、钢筋等。谁知判决书生效后,宋某拒不履行义务,吴某多次持法院判决书要求宋某将土地上的杂物清理干净,宋某却态度蛮横。无奈,吴某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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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行法官收到执行申请后,立即对该执行案件进行研究部署,多次赶往现场勘查情况,在看到现场满地狼藉的钢筋水泥后,执行法官认为通过人工执行有难度,于是先找到被执行人宋某对其做思想工作,希望宋某能够主动把物品清除,在宋某的坚决不配合下,执行法官决定强制执行。通过和申请人吴某商量后,由吴某找来一辆推土机,为了防止宋某阻挠推土机作业,近日,县法院执行法官刘兆柱、雷红庄带领2名法警前往现场,坐镇指挥,在执行法官的有力监督下,两个小时过后推土机将吴某宅基地上的杂物全部清理完毕,过程中宋某只得乖乖配合,该案顺利执行完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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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司法权威的体现,当事人必须履行。今年以来,县法院为维护法律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,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有力推动“基本解决执行难”工作,不断加大执行力度,强化执行措施,针对一批“老大难”的相邻关系、排除妨害类执行案件进行强制执行,教育了当地群众,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